综合来看,此次北方有环保调控趋严的趋势。 焊管和镀管的供需双方均受到限制。 交易将在低位消化现有库存。 然而,在管材工厂关闭期间,供应将减少,价格将保持弹性。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12月以来,河北、天津、四川等多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均对工业企业提出相应停限产措施,详情如下:
河北省
唐山市:自2023年12月3日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其中要求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唐山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落实到位(暂停绩效级别的按低一级级别执行;今年新升级暂未调整应急减排清单中减排措施的企业按照新级别执行;未参与现级别评级的新投产装备,按照原级别执行)。
石家庄:自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石家庄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邢台市:自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结果另行通知。全市工业企业按照《邢台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邯郸市:自12月2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安全有序执行到位。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白名单”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
除此之外,沧州、保定、廊坊、定州、衡水也均定于2023年12月2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太原市:12月2日上午,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1号调度令,确定从12月2日18时至12月4日24时,对四类污染源采取减排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上,太钢(A级企业)按正常生产排污量核算,综合减排30%;阳煤太化锅炉总产气量控制在800吨/小时以下,硝铵工序、苯加氢工序停产,其他工序按照不低于30%限产。太钢东山矿停止1座石灰窑生产,其他B级以下燃煤石灰窑停产。清徐县美锦钢铁停止1台烧结机、1座竖炉和2座500立方米(或1座1080立方米)高炉,实施限产50%。除协同处置污泥企业外,B级以下掺烧煤矸石、粉煤灰的砖瓦窑停产。
天津市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2月3日12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工业企业按照2023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四川省
内江市:决定自2023年12月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要求工业企业按照2023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以上部分地区属于钢铁重地,此次大面积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对钢铁企业的生产或将产生一定影响,在此,提醒钢铁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重污染橙色预警,积极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减排工作,为保障环境质量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